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办理流程:
1、缴存职工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中心营业网点提交材料
2、中心营业网点柜员接受缴存职工的提取申请
3、①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②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告知职工无法办理的原因。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67号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一楼1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
0716-8255257
交通指引:
公交:市内乘坐10路公交车到荆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站下车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