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受理条件:
1、有自有房屋的,在自有房屋所在地落户;租赁房屋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
2、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务资格证书
5、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凭证(不少于3个月)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6、自有房屋权属凭证或租赁房屋合同
办理流程:
第一步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步
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签字认可后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第三步
按照核实同意的首席签字意见进行制证后,并加盖XXX局公章统一发放。
第四步
将加盖首席签字、印章制证登记表移交后台人员制证。
办理地点:
荆州市石首市桃花山镇桃花路195号桃花山镇人民政府2楼201室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内
办公电话:
0716-780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