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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已启动

发布时间:2023-07-16 00:5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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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据了解,我市非从业城镇居民、少年儿童及大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已在居住地社区或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了参保登记的,从本月起至12月31日可缴纳明年医保费。居民和少年儿童的监护人凭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参保证明或上年度缴费税票直接到当地地税部门指定的

据了解,我市非从业城镇居民、少年儿童及大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已在居住地社区或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了参保登记的,从本月起至12月31日可缴纳明年医保费。居民和少年儿童的监护人凭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参保证明或上年度缴费税票直接到当地地税部门指定的银行或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缴纳(荆州开发区居民缴费点为:邮储银行江汉北路支行、玉桥支行、长港路支行、浅水湾支行、东区支行)。大中小学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代收集中到地税部门缴费。居民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待遇享受期为9月1日至8月31日。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居民:按时缴费才能正常享受。居民按时缴费后在待遇享受期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首次参保的居民自缴费之日起的次月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执行)。居民中途断保3个月及以上重新续保缴费的,延迟3个月享受医保待遇。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另悉,全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人员150多万人,为避免年底缴费扎堆,本报建议广大居民提前错峰缴费。 居民对本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经办流程等方面有疑惑的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或拨打人社服务电话(12333)咨询。